驾驶报废车上路的处罚规定
驾驶报废车上路的处罚规定
驾驶报废车上路的处罚规定
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规定,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,强制报废。并且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,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
具体:
1、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,强制报废。
2、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,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,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
我国实行机动车报废制度,根据机动车的安装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,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。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行驶,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。报废后机动车上道行驶的一经发现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,强制报废。

驾驶报废车辆有哪些危害
1、报废车辆技术状况差,安全隐患极大。报废车辆的技术状况已临近崩溃程度,稳定性极低、安全性极低,且部分报废车辆驾驶人未经过正规驾校培训、未参加驾驶员考试取得驾驶资格,交通法制观念淡薄,交通知识缺乏,机动车驾驶技术不娴熟,极易酿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。轻者车辆抛锚、偏向、爆胎,重者制动失灵、致人受伤、车毁人亡,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。
2、报废车辆使用年限长,尾气排放超标。由于报废车辆使用年限过长,发动机、底盘等车载设施老旧,影响车辆安全行驶。同时,报废车辆受技术限制,发动机功率不足,车辆尾气排放的污染物严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,既造成了巨大的能源浪费,也严重污染了大气环境,与可持续发展战略背道而驰。
3、报废车辆侵权行为多,路面管控困难。上路行驶的报废车辆大多套牌、假牌甚至无牌,经常肆无忌惮地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,酒后行驶、超速行驶、恶意闯红灯、逆向行驶、违法停车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。当场抓获驾驶员还能立即对其处罚,而非现场抓获如电子警察对其违法行为抓拍时,会因套牌、假牌对其他正常行驶车辆造成不必要的侵权行为,从而引起群众投诉事件,既让违法驾驶人逃避法律的惩罚,也严重影响了公安交警队伍的整体形象。
4、报废车辆后遗症状多,社会矛盾复杂。由于车辆已达到报废期,车管部依法不予办理过户手续,保险公司也不对其进行保险。而报废车辆机械性能下降极易诱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,一旦发生交通事故,报废车辆车主不但要独自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,而且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若交通事故当事人不是原报废车辆车主,新车主在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时,原车主还是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,新的社会矛盾纠纷脱颖而出。此外,报废车辆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居多,案件侦破工作非常棘手,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稳定和谐。

报废车一般如何处理
1、达到国家强制报废的机动车,车主应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,号牌、行车证和原车,首先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,填写《机动车停驶、复驶/注销登记申请表》,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解体,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。
2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《机动车停驶、复驶/注销登记申请表》、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和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副本交回车管所。
3、车管所给车主开具《机动车注销证明书》,然后车主再持《机动车注销证明书》去办理销养路费等其他车辆相关手续,报废手续就算完成。
根据公安部的规定,机动车报废后,机动车所有人再购车办理新车入户,可以按规定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。